住建部令第58号!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三)因保护利用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需要,确实无法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前款所称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以及两个以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特殊消防设计涉及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中文文本。”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必要性论证、特殊消防设计方案、火灾数值模拟分析等内容,重大工程、火灾危险等级高的应当包括实体试验验证内容。“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应当对两种以上方案进行比选,从安全性、经济性、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后形成。“火灾数值模拟分析应当科学设定火灾场景和模拟参数,实体试验应当与实际场景相符。火灾数值模拟分析结论和实体试验结论应当一致。”三、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评审专家应当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总数不得少于七人,且独立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评审意见。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经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专家同意即为评审通过,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请评审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四、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分类管理。”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其他建设工程应当依据建筑所在区域环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级、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因素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等两类。”六、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七、将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抽查。“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本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来源:住建部】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在全省养老机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方案规定,此次达标建设范围为全省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10张及以上的养老机构。方案以实现日常消防管理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初起火灾处置快速、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为工作目标,通过3年努力,稳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2023年底前,督导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4年底前,督导50(含)—1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5年底前,督导5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同步督导5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档升级。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疏散管理等15个方面入手,细化考核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设区市民政、消防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县(市、区)评定合格的养老机构进行抽查。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联合对各地达标验收评定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来源:澎湃新闻】湖北: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编制印发《“六两”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8月29日,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向全市各执法大队、乡镇消防救援所、相关场所发放了《“六两”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社会单位准确识别、判定、整改火灾风险隐患提供操作指南。据了解,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队伍内外业务骨干、技术专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研判梳理出12个类型的火灾高风险场所和6个类型主要致灾因素,并针对场所实际研究制定出该《指引》,旨在推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细走实,切实提高全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精准指导单位自知、自查、自改火灾风险隐患。6个类型主要致灾因素包括电焊机、彩钢板、铁栅栏、油烟道、电动车、管道井。此外,支队按照业态相近、风险相似原则,将相关场所归纳分类为“六两”场所,即“两场”——商场、集贸市场;“两所”——文物古建筑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两院”——养老院、医院;“两企”——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两底”——老旧居民小区、“十小场所”等兜底性场所;“两店”——酒店、饭店。《指引》按照场所类型分为6册,对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重点场所及部位、消防设施、应急处置能力五个方面的火灾风险检查进行了系统规范和细化,使各单位开展风险自查有章可循、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有规可依,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重点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履行和消防业务水平提高,着力培育一批消防安全 “明白人”,为全市社会单位开展消防风险隐患自查提供了实用易懂的培训教材。目前,《指引》已发放至全市10个执法大队、114个乡镇消防救援所、10367家“六两”场所。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充分发挥《指引》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来源:荆楚网】《消防水带产品维护、更换及售后服务》团体标准正式发布为加强消防水带产品的维护、报废、处置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消防水带全生命周期产品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假冒伪劣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合法企业正当权益,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批准由其消防产品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团体标准《消防水带产品维护、更换及售后服务》,并下达了有关标准制订任务。10个多月来,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消防产品工作委员会精心组织、群策群力,在深入调研并开展应用性验证的基础上,先后召开10余次编制工作会议,出色的完成了标准编制任务,顺利通过了标准审查。该标准于2023年8月15日批准发布。《消防水带产品维护、更换及售后服务》团体标准的制定,对充分发挥广大消防水带产品生产企业和维护机构自主规范、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消防水带产品维护、更换及售后服务体系,有效防范假冒伪劣行为,保证消防水带产品维护、更换及售后服务质量,助力消防水带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的质量监督工作,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均将起到重要作用。【来源:中国消防协会】《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分类分级精准监管,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拟对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和火灾高危单位的界定标准进行修订,在前期征求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意见的基础上,并借鉴其他省份类似界定标准,起草了《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3日。【来源: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公告: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作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动消防审验管理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基于住建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 V2.0》,湖北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消防审验系统”)已于2020年整体业务流程和功能开发完成,于2021年6月全省推广上线,同时完成了全省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与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的对接,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审验已实现统一入口,全流程网上办理。住建部近日已正式发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 V3.0》,现按照住建部消防审验信息化建设的全新工作要求,在我省现有工程审批系统消防审验模块开发应用的基础上,要确保在2023年12月底前,将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31类全种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工程类型全覆盖、审批项目全覆盖,消防审验情况在工程审批系统实时可查,信息全面、准确、可靠。湖北省消防审验系统与湖北省工程审批系统对接工作由省厅质安处牵头统筹,审批办、信息中心配合落实。市(州)按照系统“全省统筹、市州配合”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任务要求如下:(一)做好配合系统升级的相关准备。各市州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前期系统建设的经验基础上,按照数据对接标准组织制定配合落实系统升级的专项工作方案,保障工作经费和信息化基础硬件设施。要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计划,系统升级和后期操作维护要明确相对固定的消防审验业务人员负责,确保涉岗位人员具有专业素质,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成时限:8月底)(二)完成与工改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各市州住建部门要按照省消防审验系统的建设要求,与各地工改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推进专班,确定系统对接共享方案,积极推进省市级平台的联调联试工作,分阶段、有序地将本地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审验事项信息、项目信息、全过程办理信息和消防审验业务信息对接至工程审批平台。(完成时限:8月底)(三)开展29类专业工程项目排查摸底。各市州应结合本地消防审验办理工作实际,开展除房屋和市政工程之外的29类专业工程项目排查摸底,并按照办件数量、办件规模确定本辖区29类专业工程项目特点,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分项将铁路、水利、能源等各类专业建设工程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实行线上办理。实时向省厅反馈项目办理情况,合力推进专业建设工程线上审批内容的拓展完善,确保满足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需要。(完成时限:9月底)(四)进一步完善全流程线上办理。各市州应进一步加强消防线上审验的全流程监管,严格按照消防审验材料审核受理、业务承办人办理、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行政核查负责人签批等标准规范流程办理审验业务,配合省厅完善消防审验流程数据标准和推进共享对接,实现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项目的备案抽查、现场验收检查等审查监督信息一并纳入工程审批系统,确保消防审验业务在工程审批系统全流程留痕可查。(完成时限:12月底)(五)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各市州应按照住建部《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的要求,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梳理消防审验数据要素和行业标准,确保消防审验申请材料信息数据化、标准化,便于消防审验数据共享交换、互联互通,实现线上实时调阅消防审验办理申报材料、技术审查意见、审批结果等数据。各地工程审批系统可为属地消防救援机构配置浏览功能账号,满足消防救援机构调阅已办结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项目信息的需求,项目信息应当包括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做好数据接口对接工作,实现线上自动流转。(完成时限:12月底)(六)进一步规范办件行为。推进消防审验信息共享,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简化优化办理要件,已在线收取消防审验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能够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强化审验业务管理,利用工程审批系统的全过程监管实现信息闭环,建立考核督查机制,严禁线下增加申报要件、在申报前事先线下审查、线下预审线上补录、多次录入等“体外循环”“隐性审批”行为。(完成时限:12月底)(七)配合开发移动端办理功能。各市州要积极配合省厅推进消防审验移动端开发工作,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APP程序加快建设消防审验移动端,协调各部门业务数据资源,探索消防审验移动端申报和智能预填表单功能。结合地方现状和发展规划特色,利用消防审验数据共享和分析模块功能,实现申请人和消防审验业务人员移动端身份认证、实时查询、信息关联等便捷服务。(完成时限:12月底)(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消防审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各地住建部门和工改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任务。(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实际,组织系统开发人员,认真梳理我省消防审验系统现状,做好市州信息管理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的对接和相互完善,按时限完成住建部提出的系统建设任务,做好数据共享。(三)加强安全维护。各地要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漏洞扫描、漏洞修复和人工渗透测试,提高消防审验网上办理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数据对接顺畅,系统安全运行。【来源:湖北省住建厅】